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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4年5月7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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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7)6226260

通信地址:洪洞县玉峰东大街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041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型超级电容器隔膜特种电器储能材料项目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燕壁村南侧620m处

山西鸿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运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用山西飞虹微纳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0000㎡,总投资130000万元,环保投资54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000吨超级电容器隔膜特种电器储能材料,建设内容为新建10条年产100吨超级电容器隔膜特种电器储能材料生产线,购置水力碎料机、特种打料机、特种成型机等生产设备。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燃气锅炉:粉尘,采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设置低氮燃烧器,8m高排气筒。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线、设备清洗水、地面清洗水、浓水及锅炉排污水、职工生活: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临汾经济开发区甘亭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定期保养、基础减震、厂房封闭隔声。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分离器、压力筛产生的浮渣:经压滤后外售做低档材料外售。

2、纯水设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RO膜和废滤芯:经供货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

3、废矿物油、废紫外灯管:危险废物定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4、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至回收站。

5、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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